被女師體罰 26年後嗆賠3千萬
自由時報 – 2014年9月16日 上午6:12
〔自由時報記者鮑建信/高雄報導〕38歲洪姓市民讀小學時,被女老師嚴重體罰、羞辱,26年後竟找老師翻舊帳,涉嫌要脅賠償3000萬元,否則陰曹地府見,被高雄地檢署依恐嚇罪提起公訴。
要脅不賠償 陰曹地府見
據了解,民國77年3月1日至5月15日,洪姓被告就讀前高雄縣大寮某國小六年級期間,鄭姓女導師(56歲)管教嚴格,規定每科未達90分,少1分打1下,洪在課堂多次被老師以藤條毆打屁股,造成嚴重瘀血、皮開肉綻,因此懷恨在心。
今年5月14日上午,洪到高雄鄭女住處,當著她和丈夫面前,以「26年前妳把我打得皮開肉綻,血水噴出,連打2個半月,我已經死很多次,沒死成,如妳不賠3000萬元,要殺害你們全家,到時陰曹地府見,不要後悔我今日沒事先警告妳!」等語。
鄭女因害怕報警提出告訴,洪則反控她涉嫌業務過失傷害和公然侮辱罪。
洪出庭時,甚至提到當年與糾察隊員、同學起衝突也被修理,並對每次被打的情形,包括母親節前夕等日期,均詳細告訴承辦檢察官。他說,為避免影響老師工作,退休後才提出告訴。
洪表示,老師更在全班同學面前,涉嫌以「朽木不可雕也、糞土之牆不可杇也」等語,公然辱罵他。據悉,鄭女出庭則說,不願回憶這段往事。鄭女涉案部分已過追訴時效,依法處分不起訴。(圖/TVBS新聞)
少1分打1下 他記恨26年怒了 原文: 被女師體罰 26年後嗆賠3千萬